
为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,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,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,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,达到“查处一个、震慑一批、教育一片”的目的,努力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,现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的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。
盛某非法占地修建房屋案
【基本案情】2023年1月12日,汉寿县农业农村局移交株木山街道新城社区居民盛某违建房屋线索,2月3日,汉寿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调查。经查明,盛某于2016年12月以农村村民名义申报建房,并于2017年5月获得审批,批准建房面积130平方米,2017年10月动工建设,2018年建成一栋三间两层砖混结构楼房,建筑总占地面积165平方米,围墙共圈占面积238平方米。经核实,盛某实际身份是城镇居民,不符合农村建房呈批条件,盛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修建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。经勘测,违法占用的238平方米均为建设用地(农村宅基地),所占土地系汉寿县株木山街道新城社区集体土地,符合汉寿县中心城区《株木山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年-2020年)》(2016年修订版)。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修正版)第七十六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2014年7月29日修订版)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结合湖南省《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》(湘自然资规[2019]5号)的规定,3月17日,汉寿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盛某退还非法占用的238平方米土地至汉寿县株木山街道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;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23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(构)筑物和其他设施;并对其非法占用238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人民币4760元(罚款标准:20元/平方米)。
一审 周海燕
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
三审 张智峰
责编:周海燕
来源:汉寿县自然资源局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跟着总书记学历史
【视频】汉寿新闻2025.8.15
【视频】汉寿新闻2025.8.14
坡头镇陈家湾村表彰高考优秀学子
【视频】汉寿新闻2025.8.13
【视频】汉寿新闻2025.8.12
【视频】汉寿新闻2025.8.11
【视频】汉寿新闻2025.8.9
下载APP
分享到